申领流程
1、临柜申报
(1)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领失业补助金。
(2)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向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补助金。
2、网上申报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意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方式一:失业人员访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登陆后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进行申报。
●方式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登陆后进行申报。
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注意事项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申请流程
第一步:办理入口https://cdjy.cdhrss.chengdu.gov.cn/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个人中心”后,再点击头像进行登陆
第三步: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登陆
第四步:完成登陆后,点击实人认证
第五步:按要求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再点击提交按钮
第六步:勾选同意协议,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
第七步:点击“继续”按钮进行实人认证
第八步:完成认证后,点击“就业服务”回到首页,再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
第九步:确认并完善相关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失业补助金申领操作
特别提示:
①提交成功后,后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短信告知审核结果。
②自审核通过后,次月月底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③失业补助金截止申领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