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申请人已在我市暂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欠费记录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 申请人不清缴欠费记录;
2. 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结果送达:申请人在新疆政务服务或新疆智慧人社APP自行查询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出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 申请人已在我市暂停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且无欠费记录;
2. 申请人在异地参加险种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 申请人不清缴欠费记录;
2. 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结果送达:(一)当场送达《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邮寄送达《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
备注:(一)疆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出为即办件,直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疆外(含兵团)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出为联办件;
(二)疆外(含兵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通过社保经办部门之间邮寄联办。
申请流程
申报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 申请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有缴费记录;
2. 申请人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非本市户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审批结果:出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
结果送达: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流程
申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