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疫情青岛企业享受援企稳岗政策条件、返还标准

地方特产2022-03-21 12:45:01佚名

新型肺炎疫情青岛企业享受援企稳岗政策条件、返还标准

  援企稳岗政策

  范围和条件

  以独立缴费单位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对职工总人数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放宽到20%),可享受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2018年和2019年亏损且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2018年和2019年末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至70%的中小企业,可按照困难企业标准享受援企稳岗返还政策。

  返还标准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困难的中小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末6个月的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资金来源

  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返还所需资金从市级统筹的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发放程序

  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返还申领实行“零跑腿”,全程通过网上办理和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核实。

  1.筛选比对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就业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企业生产经营经济指标信息,通过信息系统筛选比对出符合参保缴费条件企业和困难企业名单,按照企业注册地将信息推送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指导企业申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市就业信息系统进一步核实名单内企业2019年度裁员情况,对企业裁员率符合条件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指导企业及时登录青岛就业网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也可自行登录青岛就业网提交申报。对中小企业申报信息,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在市就业信息系统逐一进行标识。

  3.审核发放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15日和月底前汇总形成《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资金申拨表》,将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资金拟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至企业当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标注资金性质为“援企稳岗返还”。企业应将援企稳岗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本文标签: 中小企业  社会保障  企业  部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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