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3、机动车号牌;
4、属于报废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5、属于灭失的,提交灭失证明;
6、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单位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7、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提交出境证明,属于海关监管的,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8、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收存《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9、属于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收存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0、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应提交民警现场监销时签字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11、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