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广西税务部门征收的有哪些险种、涉及哪些人群?
答:涉及险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等补充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含按工程项目一次性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等险种。
涉及人员:企业及其职工(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问: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有什么改变?
答:改变的是征收部门改为税务部门,即企业按照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不改变现行企业申报方式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一是企业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人社、医保部门办理人员增减变动、申报缴费基数等;二是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不变、费率不变,年内缴费金额不变。
3、问:原有缴费渠道是否可用?税务部门提供什么缴费渠道?
答:人社、医保部门原缴费渠道将停止服务。
税务部门提供多种缴费渠道:企业可通过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APP、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桂林银行、社保费专用智能移动POS机、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缴费,确认缴费基数确认后进行缴费。
4、问:企业如何缴费,是否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答:建议企业使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进行缴费。企业使用该方式可在线上完成户籍确认、三方协议签约、申报缴费和缴费凭证打印等全部事项,更为高效便捷。网址:https://sbf.guangxi.chinatax.gov.cn:9008/ 。企业也可选择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相关业务。
5、问:怎样获取用人单位客户端网址?从哪里下载操作指南?
答:广西税务局官网最下方的“社保费专栏”中---“操作指引”中包含了用人单位客户端缴费指南及链接。也可在官网“纳税服务”——“用人单位社保缴费”的链接,客户端主页右上角提供操作手册下载。
6、问: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后,初次申报缴费需要注意什么?
答: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在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费前需要完成三项初始化设置:一是绑定社保、医保户籍;二是确认社保、医保户籍与税务系统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三是确认或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具体操作请参考缴费指南。这些操作均可通过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线上完成,且仅在初次申报时办理一次即可,后续申报不需要重复操作。
7、问:企业社保缴费期限跟纳税期一样吗?
答:缴费期限跟纳税期不一样。当月社保费应在月底最后一日前完成申报并缴费,月底最后一日税务机关不发起批扣。
8、问:企业原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社保费托收协议是否有效?协议未迁移成功要怎么办理?三方协议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答:(1)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后,划转前企业原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社保费托收协议迁移到税务机关,如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无误且通过了三方协议验签,在缴费时可以正常选用原银行账户(具体可在用人单位客户端的“三方协议管理”模块查看三方协议信息);
(2)如果迁移时出现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账户信息不完善或者未通过三方协议验签的情形,请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可在用人单位客户端直接完成签约验证;但单位名称和账户开户名不一致的、工行异地网签均不能在用人单位客户端签约,只能去办税服务厅办理;
(3)如企业已经与税务部门签订过缴纳税款的三方协议,可直接使用该协议缴纳社保费。缴费人可直接在用人客户端修改“缴费账户类型”,选择“费批扣”即为委托税务机关批扣社保费。
(4)如企业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进行扣款,一是可通过用人单位客户端打印银行查询缴款凭证前往银行缴费;二是可自行前往办税服务厅刷安全POS机缴费或打印银行查询缴款凭证前往银行缴费。
9、问:按照建设施工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如何缴费?
答:用人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取得社保部门核定的征集单流水号,据此流水号在本模块“项目申报查缴”查询出应缴单据,先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后前往银行柜台缴费。注: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贺州、百色市内的城区项目,须选择项目所在城区,30分钟后方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缴费成功后可在“工程项目”—“票证打印”打印缴款凭证。
10、问:11月前所属期未缴纳的社保费,是在税务缴还是在社保部门缴?
答:应缴费数据均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推送税务部门征收。如参保单位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可查询到前期未缴费数据,可直接缴费;如查询不到可联系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推送应缴数据,然后在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
11、问:灵活就业人员是否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税务提供的所有渠道直接确认缴费基数并完成缴费,渠道包括金融部门、线上渠道、社保费专用智能移动POS机等。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具体按照各统筹区政策执行。
其中办理到龄人员一次性补缴等补缴业务以及部分地区的被征地农民等特殊人群个人实缴部分,需先到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再经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12、问: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是否可以改变?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为一年一定,因此如果本年度已经缴过,则基数沿用;如果本年未缴纳,则可在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内(基数范围上限为15769.5元/月,下限为2955.1元/月)选择基数。
缴费比例为20%。缴费金额为591.1元/月--3153.9元/月之间。
13、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缴费渠道有哪些?
答:一是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办一办”—>“个人缴社保费”进行缴费。建议您通过这个方式缴费,方便快捷。
二是广西税务APP,可通过直接扫描进入缴费页面。
三是前往金融机构网点缴费,目前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桂林银行可提供缴费业务。
四是可在部署税务社保费专用智能移动POS机的社区、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场所刷卡缴费。
五是办税服务厅。
14、问:缴费后如何查询缴费是否成功?怎样获取缴费凭证?
答:企业在用人单位客户端的“申报缴费”->“费款查询”查询到相应费款的状态,其中“已上解”、“已入库”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后可直接在客户端的“票据打印”模块下载或打印缴费凭证。经银行确认加盖收讫章的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同为有效缴款凭证。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4个工作日后可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办一办”->“个人缴社保费”进行查询和打印缴费凭证(除办税服务厅现金缴费和虚拟户缴费方式外)。通过社保费专用智能移动POS机缴费的,POS机小票即可作为缴费凭证。
15、问:因疫情影响制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否继续实施?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按规定继续实施。
(1)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对应缴的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可延长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 3 个月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 2020 年年内,缓缴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在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基数在广西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
16、问:参保登记、待遇发放等事项是否移交税务部门?如何咨询相关业务?
答: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参保人在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人社、医保部门12333服务热线咨询。参保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