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审核怎么办理
一、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正常参保,所在单位足额缴费。(自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康复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或职业康复费以及在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的辅助器具费用应实行挂账结算)
二、办理材料
序号 | 办理对象 | 材料名称 | 审核项目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1 | 新工伤人员 |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事故申告登记表的复印件 | 工伤职工医疗挂账审核 | 医疗挂账审核:西安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挂帐通知单 | 3 | 原件 |
工伤职工康复挂账审核 | 康复挂账审核:西安市工伤康复申请表、西安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挂帐通知单 | 各3份 | 原件 | |||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挂账审核 | 辅助器具配置挂账审核: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 | 3 | 原件 | |||
2 | 老工伤人员 | 西安市老工伤人员纳入确认表、老工伤人员工伤确认意见书的复印件 | 工伤职工医疗挂账审核 | 医疗挂账审核:西安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挂帐通知单 | 3 | 原件 |
工伤职工康复挂账审核 | 康复挂账审核:西安市工伤康复申请表、西安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挂帐通知单 | 各3份 | 原件 | |||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挂账审核 | 辅助器具配置挂账审核: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 | 3 | 原件 |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办事大厅(市本级),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附件下载及注意事项
2、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具体业务由单位经办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