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3、外埠党政机关和企业驻甘办事机构及其职工;
4、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和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手续(以下简称退休人员)适用本实施方案。
参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2、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的职业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文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单位性质及人员编制文件(复印件);
6、上年度12月份在职职工工资册,退休人员退休金册(原件);
7、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照片;
8、其他有关资料和证件。
参保流程
1、申请单位按要求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
2、提供前述证件和资料,报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基金处参保登记岗位审核登记
3、处长签批
4、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
兰州各区县市的医保局
办理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