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1.《西安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一式 3份(现场领取、网站下载均可);
2.被鉴定人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原件以及2份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3.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1份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5.老工伤人员 无需携带序号2材料(即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但需携带《老工伤人员工伤确认意见书》及《西安市老工伤纳入确认表》(看原件收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办理条件
经市或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工伤人员,国家政策支持需要鉴定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办理鉴定手续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0—001室
具体鉴定指南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