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省转入
1、参保单位提交参保员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就业地社保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收到原就业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收到转移基金后,合并账户,转入办结。
地点:民安大厦三楼
二、跨省转出
1、参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号码,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原社保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开具并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转出基金,转出办结。
地点:民安大厦三楼
社保转移的问题还可以咨询电话0931-8486032,或者民安大厦三楼兰州市社会事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52、53号台办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