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对公司缴费部分实行减免。
执行详情:
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执行内容:单位缴费部分全额减免
执行时间:仅限于2020年2月-2020年6月的社保费用(期间补缴执行时间以外的社保费用不予减免)
❷大型企业和其他单位(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执行内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执行时间:仅限于2020年2月-2020年4月的社保费用(期间补缴执行时间以外的社保费用不予减半)注:以上所述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险种。
提醒:
1)减免+不缴,个人部分每月要正常增减和缴费。
现在很多企业误以为,减免政策是全部免除不缴纳了,实际上本次减免只针对社保单位缴费(为企业减负),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还要正常交。而且,增员减员等经办操作也要正常进行。人社部11号文特别明确了“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2)参保人员的各项权益,不会受影响。
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申报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