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出租汽车企业、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近期,受疫情影响,咸阳市城区出租行业客流量减少,为持续减轻一线驾驶员经济负担,维护行业稳定发展,经咸阳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咸阳市出租汽车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电话沟通,决定12月份城区所有出租汽车企业自有车辆承包费、个体经营者服务费减免30%。鼓励个体经营者积极与驾驶员协商,减轻一线驾驶员负担。同时,自2023年1月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市出租汽车协会不再组织城区出租企业减免出租汽车承包费和服务费,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本企业自有车辆承包费和个体经营者服务费。
当前,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作为48类重点人群,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版)》的各项要求,在营运中做好自身防护,坚持每周两次核酸,加强车辆消毒通风,为我市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优质的出行环境。
咸阳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咸阳市出租汽车协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