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桂林市辖区内工商注册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毕业生工作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至用工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2020年5月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毕业生工作满6个月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1000元/人一的标准次性发放。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申报。2022年1月以后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每半年申报一次,即每年1月、7月各申报一次(申报以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准计算,区间范围内,毕业生只能在同一家企业或社会组织申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