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
(一)网上办。
申请人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全程在线申办,选择办理的区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选择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邮递服务)即可确认提交,最后确认事项后,等待短信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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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窗口办。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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