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
2021年1月1日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
鼓励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
参保人补缴或未能按年缴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二、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从2021年1月起,除按1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给与30元缴费补贴外,对选择其他缴费档次的,政府按照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缴费补贴。
如,选择600元缴费的,政府每年给与60元补贴,选择3000元缴费的政府给与300元补贴。参保人补缴或未能当年缴费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三、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13659.25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1821.23
注: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难以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四、缴费比例
单位:19%
个人:8%
五、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额度
目前,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有三类情况:
第一类是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105元;
第二类是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年满60周岁后,按其缴费年限计发基础养老金;
第三类是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未曾缴费即享受待遇的,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
注:第一类和第二类参保人员,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