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入口(附药品报销规则)

地方特产2022-03-30 08:30:09未知

苏州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入口(附药品报销规则)

  ※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入口

  

  (1) 仅供查询当前可用医保药品目录。

  (2) 各比例中0为0%自费,0.1为10%自费,0.2为20%自费,0.4为40%自费,1为100自费。

  (3) 药品分类中前6数字位分别为:

  第一位为一类目录适用范围,即苏州市级、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第二位为二类目录适用范围,即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第三位为三类目录适用范围,即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

  第四位为四级目录适用范围,即经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的二级医疗机构在建单位;

  第五位为五级目录适用范围,即门诊部、诊所、企业卫生所;

  第六位为六级目录适用范围,即定点零售药店;

  第六位中数字位“1”代表该类机构可用,“0”代表该类机构不可用。

  

  医保支付药品规则:

  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近期(2020年6-7月),苏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对我市医保目录内药品支付规则进行了调整。

  医保基金根据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

  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

  ✦超出支付标准由患者自付部分,符合规定的自费费用累计进入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费用。

  没看懂没关系举个例子:

  1、以王先生(假设个人账户余额充足)购买药品A举例

  A为甲类药品(医保支付比例100%)药品售价100元

  医保支付标准90元

  调整前:

  由于药品销售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按照原医保支付规则,患者需全额个人自费,个人自费100元

  调整后:

  根据新的药品支付规则,该药品由医保基金支付90元,超出支付标准的10元,由患者个人自费10元

  2、以张先生(假设个人账户余额充足)

  购买药品B举例B为乙类药品(医保支付比例80%)

  药品售价100元医保支付标准90元

  调整前:

  由于药品销售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按照原规则,患者需全额个人自费,个人自费100元

  调整后:

  根据新调整的药品支付规则,该药品在医保支付标准内由医保基金支付72元(医保支付标准90* 80%=72),个人承担18元(医保支付标准90* 20%=18);超出支付标准的10元,由患者个人自费

  ✦所以本次购买药品患者一共需自付28元,医保基金支出72元。患者个人自付费用28元如属于大病保险规定的合规自费费用,还可以累计进入大病保险。

本文标签: 医保  药品  标准  患者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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