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
一、个人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及授权书、承诺书;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个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整本)及复印件;
8、同住家属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关系)、出生证(子女关系)、户籍证明(父、母、子女)及复印件,同住家属仅限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且仅可承租整租房屋。
9、其他相关材料 。
申请材料清单 ↓↓
二、单位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单位资格的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的申请表;
(2)单位申请的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3)单位申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纳税证明、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材料清单 ↓↓
2、单位员工应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上需要盖单位公章):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及授权书、承诺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整本)及复印件;
(8)同住家属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关系)、出生证(子女关系)、户籍证明(父、母、子女)及复印件,同住家属仅限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且仅可承租整租房屋。
3、如单位员工申请人才公寓还需提供:
本科以上毕业证书、鉴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对应岗位的聘书(公务员不享受人才公寓);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才公寓需提供报到证。
以上材料中如是单位个人申请的所提交材料需单位核验后提交复印件,并单位盖章。
注:单位集中申请的由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到单位申请入口,审核通过后由单位联系人将以下材料交到受理窗口,同时由单位所属个人提交以上个人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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