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目前开通范围为:
在以下试点城市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截至2021年7月,具体可咨询落户窗口)
福建:全省
广东: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惠州市
海南: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
广西: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
申请受理
业务已覆盖城市的户籍人员申请在4省区间办理户口迁移事项时,只需在迁入地申请即可。
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实现群众办理户口迁移“就近办、一地办”。
办理程序
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出信息,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