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供应体系,努力解决无房群众的住房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东莞市拟在长安、虎门、凤岗、塘厦、大朗等5个镇试点建设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限地价、限房价、限销售对象)。
2021年4月25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对三限房的规划建设、建设模式、建设标准、管理模式、销售对象及分配方式等进行明确。
三限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配套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坚持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建设,全力打造住房品质标杆。坚持商品住房属性,按照市场化商品房模式进行规划建设。购买三限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坚持“同步受理”“并联审批”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