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组合贷申请流程
项目准入备案
申请组合贷款的楼盘必须经中心与商贷银行分别准入备案,能够落实担保。
购买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不需办理项目准入。
贷款申请
借款人及其配偶向中心和商贷银行提出组合贷款申请,由中心及商贷银行在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分别确定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和商贷资格后受理贷款。
贷前调查
中心和商贷银行应分别对借款人贷款用途、贷款资料、抵押物状况、还款能力、征信记录、婚姻状况等进行调查。对不符合组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将资料退还给借款人。
面谈和面签
对符合组合贷款条件的,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填写组合贷款的相关资料,并签订合同。不允许除借款人及其配偶以外的人员共同申请组合贷款。
贷款审批
(一)组合贷款资料齐全后,按照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审批流程进行各自的贷款审批。
(二)受理顺序:中心审批确定公积金贷款金额、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并签订合同后,由受委托银行驻中心工作人员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一份、《组合贷款审批情况一览表》原件二份转交商贷银行。商贷银行审批确定商贷金额后,将其《借款合同》原件一份及填写完整的《组合贷款审批情况一览表》原件一份交中心,中心根据前述资料完善信息系统中该组合贷款的相关信息。
抵押登记
组合贷款审批结束后,能够办理房产抵押的,中心及商贷银行应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人设定为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x管理部和xxxxx银行,分别取得抵押权利证明,同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
贷款发放
抵押登记办理完毕或保证担保落实,符合中心及商贷银行贷款发放条件后,中心及商贷银行分别办理各自的贷款发放手续,并根据借款人委托收款账户信息划拨公积金贷款资金及商业贷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