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月城乡养老保险计发办法

地方特产2022-03-30 15:10:11佚名

南宁月城乡养老保险计发办法

  月养老金计发办法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蓄÷139)+(缴费年限-15)×2+5(年龄≥65周岁)。

  养老金支付终身,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额可以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2年每年领取待遇测算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30年每年领取待遇测算表

  注:

  1、本表个人账户累积额按年均存款利率2.25%测算,实际个人账户资金滚存增值利率高低与养老待遇成正比。

  2、本表的月养老金待遇按个人账户累积总额除以139 ,加上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116元,再加上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计算。

  3、本表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14] 70号文件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桂人社规[2018] 22号的规定测算,如统筹地人民政府出台更优惠政策,则待遇标准累加计发。

本文标签: 养老金  个人账户  待遇  年限  本表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