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缴存单位在每年1月或7月只能调整1次缴存基数,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自愿缴存人员在每年7月只能调整1次缴存基数。
调整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要件
(一)调整缴存比例要件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还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文件。
(二)调整缴存基数要件
1.《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汇缴清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
(三)自愿缴存人员调整缴存基数要件
1.自愿缴存人员身份证;
2.《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自愿缴存人员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
办理地点:甘肃省资金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