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信息发布于2022年9月24日】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8309元执行,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按8988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什么是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