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共场所(交通场站、餐饮住宿、商场景点、娱乐场所、居民小区、工厂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需确定场所管理员和检测员。场所经营负责人自身可成为场所管理员,也可指定工作人员作为管理员。并指定若干工作人员作为检测员,负责出入口场所码扫码查验相关工作。
通过管理员和检测员的绑定操作后,即可生成场所码图片。
管理员操作指引
(一)场所创建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粤康码首页---公共场所---我是管理员进行场所创建:
·所在区域:选择你所在的镇区
·详细地址:通过地图定位填写详细地址;
·场所类型:下拉至“农贸市场”开始,按实际类型选择;
·场所名称:必须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上报给商务部门的名称),不能填写简称或填写地址。
(二)分享“场所申报码”
完成场所创建后,进入“我的场所”页面,可通过复制分享“场所申报码”给场所多个检测员绑定。
检测员操作指引
(一)绑定场所
(二)通过上述步骤后,即可生成场所码
检测员点击粤康码首页---公共场所---我是检测员,可进入场所检测员端,填写场所管理员分享的“场所申报码”绑定场所。
1.生成场所码图片。需要配置场所码的场所检测员,点击检测该场所---体温正常快速打卡---下载场所识别码,保存到检测员手机相册里。
2.场所码打印。检测员打开手机相册,找到保存的“场所码”图片打印场所码。
3.场所码张贴。根据场所的实际需要与应用情况,将场所码张贴在人员流动的卡口醒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