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保门诊待遇比较一览表:
门诊统筹 | 门诊慢性病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在职 | 退休 | 70岁以下 | 70岁以上 | 在职 | 退休 | |
享受额度 | 5000元 | 6000元 | 35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4000元 |
基金支付比例 | 70% | 85% | 70% | 80% | 70% | 85% |
门槛费 | 无 | 800元 | 600元 | 无 | ||
针对人群 | 所有参保人员 | 参保人员中的门慢患者(非公务员) |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 | |||
是否需要约定医院 | 需要约定社区医院 | 需要约定医疗机构(社区医院除外) | 不需要约定,可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
医疗费用限制 | 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 | 只有符合门慢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才能享受待遇 | 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 | |||
办理手续 | 1、到社区医院办理签约即可。 2、无办理时限。 3、需要变更约定的,仅需到新选择的社区医院办理下一年度签约即可。 | 1、需市级医院鉴定后到社保中心各区办事处或定点医院办理登记及约定手续。 2、无办理时限。 3、变更下一年度门慢定点医院需在当年11月1日后到社保中心各区办事处申请办理。 | 参保身份确定后无需办理手续 |
门诊特殊病: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特殊病种为: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含核素治疗)、肾功能衰竭人工肾透析滤过(含血、腹透)、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血友病、丙型肝炎。
享受办法:门特鉴定由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解放军第101医院和市第五人民医院(限丙肝治疗)鉴定并出具《无锡市基本医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登记表》。参保人(代办人)凭此表(须经指定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社会保障卡、病历证和相关疾病的诊断依据(含检验(查)报告或近期出院小结等)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登记。
待遇水平: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和肾功能衰竭人工肾透析滤过(含腹透)以及器官移植抗排斥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医疗费用,个人不再支付统筹基金起付费,且统筹段的个人自付比例统一按一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0-1万元以内,在职人员个人自理12%,退休人员自理6%;1-4万元以内在职人员个人自理10%,退休人员自理5%;4-30万以内在职人员个人自理8%,退休人员自理4%;30万以上部分不分退休在职均自理8%。
目前职工医保血腹透以及辅助治疗费用在约定医院直接划卡结算,不需再到到社保中心窗口报销。
注意事项:
⑴每一位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种门诊待遇享受。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退休)人员只能在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两种待遇中任选一种;享受公务员补助人员只能在公务员门诊补助和门诊统筹两种待遇中任选一种。
⑵约定了社区医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卡上的钱用完后,如需要看病,一定要遵守市区医疗保险规定和《服务协议》,先到社区医院首诊。
⑶如果不到社区医院约定门诊统筹,也未约定医疗享受门慢待遇,那么,卡上的钱用完后,再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则完全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