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院待遇享受: (官方更新于2020年11月,后期可能会有改变,小编会及时更新哟~)
1、在指定医院发生的当次符合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后,再按规定享受待遇。
2、 跨省转外就医划卡结算的,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3、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无锡市相关医保政策。
4、省内转外就医划卡结算的,执行我市相关医保目录和政策。
适用人群:
经无锡市市级医院同意转到指定医院住院的无锡市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1、经无锡市指定医疗机构转诊后在其他外地医疗机构(不在上述名单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主转院的规定执行。
2、如申请备案后现金就医的,回无锡按我市相关医保目录及支付标准报销。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截止至次年6月底结清,逾期不予报销。
3、一次转院备案信息仅对该次转外住院有效,再次转外治疗须重新申请。
4、医院转院申请范围仅限住院,在外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有个人账户资金结余的,可以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已经用完的,由参保人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