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最新政策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9月1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明确如下操作:
一、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无需居住证,持身份证即可。
二、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灵活就业参保。
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灵活就业参保不分户籍。(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外省户籍人员无需提供居住证)
四、外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无锡市灵活就业参保。
符合条件的人员至所属区街道人社所或社保中心所属区办事处办理。办理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或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
具体经办
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
注:首次参保人员无法通过网上及自助一体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