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入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符合转入条件的参保人至广瑞路2号一楼综合办事处提交申请。
2.接续受理
综合办事处审核申请的转入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相应电子数据至部转移系统;
2)不符合条件的,中止办理,一次性告知不受理原因及正确的办理方法。
3.信息审核
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并保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内容至本地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校验复核,上传确认指令至部转移系统。
4.关系接续
核对到账的转移基金,办理接续,将转移资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传办结反馈至部转移系统,将办结情况短信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目前只受理制度内跨省的养老转入的业务,制度内省内的养老转入业务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投入运行前,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参加缴费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封存,个人帐户按规定计息,待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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