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对患有慢性病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给予相应的保障。
申请流程:
申请人(享受公务员补助的人员除外)提供相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含疾控中心)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复印件须经医院盖章认可),前往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精神病由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指定医师处提出申请,填写《江阴市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申请表》。
点击下载:补贴申请表
经医师鉴定通过后将表格递交给定点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申请人提交医院医保窗口。
患有恶性肿瘤的参保人员,凭能够证明恶性肿瘤的出院记录原件、病理报告单原件、社会保障卡向医保中心或者医院医保窗口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补贴病种:
糖尿病、高血压(2级、3级)、恶性肿瘤、慢性肝炎(甲肝除外)、脑卒中(含脑梗塞、脑出血以及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慢性呼吸衰竭、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风湿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帕金森病以及帕金森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MND)、特发性炎症性肌病(指多发性肌炎及皮肤炎)、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慢性格林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