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计划生育待遇报销指南
一、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待遇报销
二、政策依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三、受理条件:缴费满10个月以上且门诊发生计划生育手术的。
四、申请材料:
1.、《江阴市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单位盖章),收原件(2份,一份返还);
2、 结婚证,验原件;
3、 门诊病历的,验原件;
4、 发票、费用清单,收原件(1份);
5、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读卡;
6、医院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验原件。
五、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六、特别说明
每月25日至下月5日(包括25日及5日)结账期内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