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出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请条件
参保人在暂停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社会保险费后,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需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的。
法定时限:
1、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时办理。
2、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基金划转: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期限:
1、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时办理。
2、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基金划转: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社保各办事处
联系电话:0510-81880505 监督电话:82411062、82411505
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