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有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无锡市区:
1、未就业随军配偶在无锡市区实现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2、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军人退役随迁安置时暂未就业,随迁安置户籍所在地为无锡市区的;
3、未就业随军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为无锡市区的。
办理地点:广瑞路2号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10-81880505
监督电话:82411062、82411505
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从受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从接收《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资金到账办毕接续手续: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期限:从受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从接收《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资金到账办毕接续手续:1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