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0 17:58:57佚名

无锡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宜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自2021年10月1日启动,参保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办理,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现将相关参保缴费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续保(2021年度已参保)、断保(2020年度前曾经参保,2021年度未参保)和新参保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等待期自实际缴费之日起计算。

  三、个人年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每人年缴费290元;在校大学生每人年缴费240元;本市户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老年居民每人年缴费510元(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本市户籍其他居民每人年缴费690元(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四、参保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续保人员请在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缴费。

  2.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请在10月1日至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日起,参保人可进行缴费。

  需注意:新参保人员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失业人员从失业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之日起、退休人员从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外地居民从户籍迁入之日起,都应在90天之内参保缴费。如逾期参保缴费,从实际缴费之日起有90天待遇等待期。

  3.困难人员:符合民政、残联、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社会特困、60年代精简退职、优抚、重残、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员,请在10月1日至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和信息确认手续,个人免除缴费。

  4.港澳居民:根据锡委办发〔2020〕61号、锡医保服务〔2021〕16号规定,在锡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所在地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台居民,请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至广瑞路2号三楼市医保中心综合管理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5.在校学生:集中征缴期内,在校学生参保由学校统一办理。

  五、缴费途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0月1日-12月20日期间,参保缴费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完成缴费。

  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意网点查询缴纳费款,或可通过无锡农商银行、江苏银行手机App缴纳费款。

  如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扣缴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于10月31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折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委托扣款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也可通过无锡农商银行、江苏银行手机银行App办理。

  为确保顺利完成每年一度的城乡居民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希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居民按时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以免因参保缴费不及时影响养老及医保待遇的享受。我们将竭诚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共同推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而努力。

  服务热线:

  无锡市税务局12366

  无锡市医保局81880202

  无锡市人社局1233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6日

本文标签: 参保  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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