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父(母)向南京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流程需3个工作日,收到通知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至南京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
(1)新生儿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全域内出生,并已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户籍居民;
(3)新生儿系婚内生育,且父母双方户口薄上登记的民族成份一致。
办理条件:点击查看
备注:上述条件均符合的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