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原无锡籍离退休人员落户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周期:5个工作日
承诺周期: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市外户籍准入业务实行两级户籍窗口(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区县级政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受理自由选择模式。申请人可根据路途远近、需求缓急自主选择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市区:82222133、江阴:86826152、宜兴:87977193
办理程序及条件:
申请人达到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可以自主选择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锡政发202036号),政策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本市(包括无锡市区及江阴市、宜兴市):(八)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原无锡籍离退休人员。
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所有权住宅权属证明。
3、原无锡户籍的相关依据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