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
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另外,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这两类人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
(一)办理就医备案
(二)持卡就医,参保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只要携带社保卡就可以在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报销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