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首次办理:不予受理
补、换领: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离开户籍地在珠海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在珠海市内任一户籍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材料:
换领身份证所需材料:
(一)《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原居民身份证;
(三)16周岁以下需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籍窗口办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材料(能证明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补领身份证所需材料:
(一)《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地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供以上有效证件之一);
(三)16周岁以下需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籍窗口办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材料(能证明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办理流程
预约系统:点击进入
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并预约后,向任一户籍窗口申请,由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办证时限为40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办理费用
居民身份证换领:每证20元;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
拓展材料
注意事项:
1、2016年7月1日起,国内公民可在我市任一户籍窗口挂失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并可到指定户籍窗口领回被拾检到交回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
2、数字相片: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已提交过数字相片的广东省户籍居民,16周岁及以上居民2年内(16周岁以下居民半年内)在我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无需再提交数字相片,可使用原已提交的数字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