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养狗超过数量会罚款吗?
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政策,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或者养犬超过限养数量的,以及单位和个人在禁养区域养犬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收缴其犬只,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政策,第八条: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盲人和肢体残疾人每人限养一只导盲犬或者扶助犬。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的具体品种,由公安部门会同农林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医院(动物医院除外)、学校、幼儿园、疗养院,以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禁止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