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条件申请对象
优待证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
1.退役军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注意: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未建档立卡或已建档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应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先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申请办理优待证。
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本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请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3、监护人代为申请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