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失业登记所需材料详情:
无锡市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另需提供《居住证》)及如下材料:
(一)属学校毕(肄)业生且没有就业经历的,凭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
(二)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三)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凭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复员退役军人凭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六)刑满释放、假释、缓刑、监外执行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
(七)终止灵活就业的凭相关证明;
(八)市、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街道(镇)或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登记,并记载失业登记情况。
《失业人员登记表》下载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