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称初定(中级)申报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0 19:05:04未知

无锡职称初定(中级)申报指南

  无锡中级职称初定申报详情:

  一、申报对象:

  我市所有取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符合相应年限要求的,不必通过评委会评审,可直接认定初级职称:

  1、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

  2、博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即可初定中级。

  二、申报办法: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无锡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提交基本申报信息后待审核,预审、初审通过后,登录本平台,选择“当前申报记录”点击修改,继续完成新增模块的填报,复审通过后,在“当前申报记录”中打印《呈报表》,经单位、主管局(或所在县、区职称部门)盖章同意并盖章后,在所选择相应申报点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上传的所有附件的纸质材料(原件)到申报点现场复审,现场复审通过人员,可通过短信提示获取(或登录平台查看)进程。

  三、申报具体流程图:

  四、初定初级网上申报时间:全年。

  各申报点现场确认时间:

   五、本人承诺:所填写、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六、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总体说明

  1、本系统中除照片、论文(WORD文档)等要求的格式外,其它上传附件统一用pdf格式并调整到正视方向,规范上报材料格式。

   2、各模块、填写字段前有红五星的,为必填。本系统中所需填写项目中,如没有的,请填“无”。

  3、本系统中,各级审核通过的模块都不能修改。只有评委会选择错误时,原提交信息仍然保留,但可修改所有模块内容,。

  (二)各模块相关说明

  1、基本信息

  工作单位输入关键词后选择,不能手工填写。如选择不到,请点击下面“添加”,单位社保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等3类代码,请从财务部门获得。

  2、学习经历

  1)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按照学历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如学历、学位证书遗失,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对应学习经历下的“相关附件”。

  3、专业技术资格

  本模块主要对于有准入资格要求的,如教师、律师等系列,要求填写“准入资格情况”,其他无准入要求的,该栏目可不填。取得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一二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可在此栏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

  4、继续教育情况

  1)公共科目(含以前的公修课)系统会自动读取,不必填写。

  2)其他继续教育经历,是指除公共科目以外的,行业、系统或其他部门组织的相关继续教育情况信息。

  5、专业考试成绩

  本模块主要采集考评结合系列,如:药学(药品)、陶瓷等系列、专业的申报人员。

  6、工作经历

  1)工作经历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不同单位、部门工作的起止时间不能交叉。

  2)为保证系统将来读取数据的延续性,经历中不能填写“至今”、“现在”,可选择填写时的日期。

  7、其他破格条件

  本模块是针对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但具备《资格条件》中破格条件,并且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破格条件所须填写、上传的相应材料。

  8、学术成果

  本模块主要是采集申报人员的译(著)作、论文、学术交流等情况的信息。

  发表的论文,请清晰上传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请标注本人姓名)、正文原件等的PDF格式文件(扫描在一个文件中);译(著)、已发表论文的正文部分只要前二、三页就行。

  未发表论文请在发表刊物名称/出版单位(学术会议)栏填写“未发表”,在发表日期一栏注明撰写日期。

  此模块中,还须上传对应的WORD文档(不能将论文以图片格式存入WORD文档,也不得出现作者姓名)

  以下模块在复审通过后填写:

  9、工作业绩

  本模块主要采集单位、行业、市、省等各级、各行业所立项目、课题等情况信息。

  对于建设、交通等从事设计专业的申报人员,如设计图纸过大,只要图签,不必上传全图的PDF文档。

  10、工作总结

  该模块主要采集“任职以来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可按说明要求,提前准备WORD文档后,粘贴在相应栏目。

  11、年度考核

  本模块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自动获取,若获取不到的请联系单位人事系统管理人员完善人事系统中个人信息或上传近4-5年考核表。企业身份人员不必填报。

  12、单位同意证明

  本模块主要采集申报人员公示情况、单位对于申报的意见、年度考核情况等信息。

  13、其他材料

  本模块是主要采集按照《资格条件》,除上述模块以外的,各评委会有特殊要求的相关信息。

  (三)其他说明

  《呈报表》须复审通过后在平台上打印,相应栏目按上述要求盖章并注明情况,首页的条形码和二维码不得作任何修改,否则后果负。

  各模块前、各栏目前标记红五角星的为必填模块、栏目。如果不填是不能保存递交的。对于不必填写模块,必须保存一次,证明你无此模块相应的材料。否则,首次填报时不能提交。

本文标签: 模块  单位  人员  上传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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