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推动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方便参保群众省内看病就医结算,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需前往省外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需提前一天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方式分线上线下两种:线下备案可选择到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异地就医备案窗口进行办理备案手续;线上备案具体流程如下:
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设置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密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激活并修改密码。
二、关注“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平台---进入“河北省智慧医保”---新用户注册
三、重新登录后完成实名认证(推荐使用社保卡实名认证)
四、点击跨省就医异地备案
五、进行备案。
温馨提示:备案类型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个人直接申请转诊转院--->申请时间为住院前一天。(如住院日期9月2日,申请时间为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