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潼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17时起,对卧佛镇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具体区域
1.卧佛镇河口村1社下大桥路145号;
2.卧佛镇太平街356号至太平街2号、正街1号至正街115号、横街1号至横街14号门市及住房;
3.冷坝社区1组119号至150号。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医药机构等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1月8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3天3检”,第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管控区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