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渠道,方便市民在购车的同时完成登记上牌。近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接受在我市销售的各品牌电动自行车厂家及经销商申请备案,推出销售门店即买即登记服务。
销售门店申请流程:
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经销商/厂家,由经销商/厂家向车管所提交申请,销售门店无需亲自办理。
销售门店相关文件下载链接:
1、《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即买即登记企业备案申请表》;
2、销售门店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含电动自行车销售);
3、销售门店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即买即登记销售门店规范经营承诺书》;
5、销售门店信用记录证明(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报告);
6、拟建查验区场地彩色照片、销售门店门面彩色照片,销售门店经营场所的实际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住所一致。
承诺书
申请表
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