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2022年5月1日
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对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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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1月23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为贯彻实施好《条例》,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月30日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