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人员提交入户申请后,工作人员在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且排名靠前的申请人前往积分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后,按排名公示、公告名单。
预计2023年4月完成公示公告以及发放入户卡。
来穗人员可以在哪些受理窗口核验积分制入户原件?
答:积分制入户在全市各镇(街)均设置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可参照之后印发的《2022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
积分制入户申请人材料造假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0〕6号),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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