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如何办理异地备案?
01退休人员:
提供备案城市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备案城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至太原市医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医药机构服务科27号-28号窗口办理。
02在职人员:
四人(含)以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别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五人(含)以上备案人员,做好报盘,并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单位承办人提交《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花名表》及申报备案相关材料至太原市医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医药机构服务科27号-28号窗口。申报备案相关材料如下:
a、单位为派驻异地办事机构的在职职工办理异地备案:需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办理,出具所在单位的正式申请书、派驻文件、备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b、建筑施工类性质的单位为统筹地区外的工程项目相关施工人员办理异地备案:需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办理,出具所在单位的正式申请书、备案地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表》(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企业资质证明(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五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备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c、单位为在统筹地区外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异地备案:需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办理,出具所在单位的正式申请书、参保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花名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合同,备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03转外就医人员:
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不能满足参保人员病情需要的,可以前往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就医,转往统筹地区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专科医院就医,所转医院必须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目前,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7家综合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太钢总医院;8家专科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太原精神病医院、太原市结核病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转各种类型的疾病,专科医院只能转本医院所治疗的专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