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佛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一、截止申报时间:
2023年佛山居民医保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二、参保缴费标准: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22年度不变,仍为596元/人/年。
注: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缴费。
三、参保缴费须知:
1、本市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新参保个人可以到村(居)委或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登记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
2、下列情况需在2023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①2022年度扣费失败的;
②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
③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
④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
3、为确保2023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4、除银行批扣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四、申请退费须知:
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3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