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停止受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的公告》: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青人社字〔2021〕62号)有关规定,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受理失业保险技术技能补贴申请,同时关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请入口。
☑受理时间
2021年8月13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 》,《通知》指出,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有关规定,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补贴条件(同时满足)
❶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证书被列入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❷在青岛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❸企业参保在职职工
☑补贴申领审核内容
(一)根据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证书编号,在国家、省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查询网站或发证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能否查询到一致的人员和证书信息;
(二)查询到的证书名称、工种名称、技能等级、证书批准日期等信息,与申领人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
(三)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被列入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四)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证书上的“发证日期”)是否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五)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与所申领的补贴金额标准是否一致;
(六)申请人申领时是否属于企业在职职工且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七)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享受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
(八)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具体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九)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且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在岗培训补贴(含金蓝领培训)、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培训补贴等不重复发放。
☑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按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分级别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分两个级别的补贴标准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
☑审核受理入口
申请人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系统申请【点击进入】
申请后相关信息自动上传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能够直接审核通过的,由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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