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临时生活补助申领
二、办事对象:个人
三、办理条件: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对用人单位为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四、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参照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发临时生活补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五、设立依据:
1.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2.《江西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3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七、办理流程与流程图:
1.申请人向失业前最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流程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法定办结时限:无
十、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承办部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二、咨询电话:0791-86702176
十三、投诉电话:0791-83986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