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精神,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的积分指标体系,来穗人员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可申请积分制入户、积分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一)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
申请人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参加2021年积分制入学。
(1)申请积分或调整积分
申请报名参加2021年越秀区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须于下述时间内登陆系统”申请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积分异议,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2021年1月25日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申请及调整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前
系统入口: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
序号 | 受理点名称 | 咨询电话 | 地址 |
1 | 洪桥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564536-629 | 洪桥街27号二楼8号窗口 |
2 | 北京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31058897 | 惠福东路482号首层 |
3 | 六榕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191482 | 六榕路109-1号三楼6号窗口 |
4 | 流花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6234791 | 桂花岗一街8号首层 |
5 | 光塔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772690 | 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首层 |
6 | 人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1092878 | 大新路257号首层 |
7 | 东山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7385902 | 五羊新城寺右北二街26号之一二楼 |
8 | 农林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7608761 | 执信南路64号首层 |
9 | 梅花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7347525 | 梅花路21号首层 |
10 | 黄花岗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37618852 | 水荫路33号 |
11 | 华乐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499493 | 麓苑路49号二楼 |
12 | 建设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766091 | 建设五马路18号首层 |
13 | 大塘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350595 | 秉政街17号首层 |
14 | 珠光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187432 | 珠光路54号首层 |
15 | 大东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701607 | 东川路东仁新街8号首层 |
16 | 白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884653 | 白云路筑南大街8号一楼 |
17 | 登峰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83494189 | 童心路5号右侧二楼 |
18 | 矿泉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36379957 | 沙涌南洪荫街13号一楼 |
(2)获得积分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须经过申请、审核、评分等环节,由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房管等相关部门联动审核。
为保障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能够及时申请2021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进行积分申请,确保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获得积分。
(二)申请积分入学(小一或初一)
请根据《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指引办理申请积分制入学相关手续。《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将后续公布,请留意越秀教育网(
http://yx.yuexiu.gov.cn/jyzl/)的相关信息。
申请指南: